澳洲调取就诊记录有两条并行依据:联邦层面的隐私法原则,以及各州的健康记录法。多数情形走前者即可,涉及公共医疗系统时州法也适用。
一、两套依据
- 联邦:《1988 年隐私法》及澳洲隐私原则(APP),其中包含访问个人信息的权利;
- 州:各州健康记录法,如新南威尔士《2002 年健康记录与信息隐私法》、维多利亚《2001 年健康记录法》。
你通常不需要判断适用哪一部——直接向机构提出,机构应告知适用规则。
二、向谁申请
- 公共医院:Health Information Service 或 Records 部门;
- 私立医院与诊所:病历负责人;
- My Health Record:联邦层面的电子健康档案平台,主要收录摘要信息,不等于完整病历。
三、时限与费用
联邦原则下通常应在 30 日内答复,复杂情形可延长。费用方面,多数机构按合理成本收取复印费,部分不收费。具体以该机构答复为准。
四、各州细则
详见 新南威尔士州及悉尼、维多利亚州及墨尔本、昆士兰州及布里斯班。
五、常见问题
My Health Record 里有全部记录吗?
通常只有摘要性质的信息,且覆盖范围取决于是否上传。完整记录仍要向实际就诊机构申请。
跨州就诊怎么申请?
分别向各机构提出,机构会按其所在州的规则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