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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要求复制全部病历时,医师与机构怎么处理

· 医疗机构与医师指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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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师书写病历记录
医师书写病历记录

患者复制自己的病历是普遍认可的权利,机构应按流程受理,而不是逐案判断”要不要给”。

一、先定受理部门

多数机构由病案室统一受理,科室只负责当场开具特定文书。不要由接诊医师自行决定。

二、身份核验

  • 本人:身份证件;
  • 代办:授权书与双方证件;
  • 未成年人:监护人证件与关系证明。

三、需要特别处理的情形

  1. 含第三方信息:可能需隐去可识别其他个人的部分;
  2. 心理治疗记录:部分地区有额外程序;
  3. 已故患者:按当地规定由代表申请;
  4. 涉及纠纷:按规定保全,不得擅自涂改。

四、时限与收费

按当地规定执行。对收费有疑问时,应向患者说明依据。

患者侧的处理见 调取医疗记录的六个关键步骤。

常见问题

可以只给复印件不给原件吗?

通常如此。机构保留原始病案,向患者提供复制件。

患者要求翻译成外文?

按机构规定处理。多数机构不提供翻译服务,可指引患者自行委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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