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历异议处理不好,往往会升级为投诉甚至诉讼。规范做法是:分类受理、书面答复、全程留痕。
一、先分类
- 客观录入错误:姓名、日期、号码写错 → 走更正;
- 内容归属错误:检查结果张冠李戴 → 走核查;
- 对诊断有异议:属认知分歧 → 转复诊或第二诊疗意见。
二、受理渠道
设专门窗口(医务处或病案室),不要让接诊医师个人应对。口头异议也应登记。
三、书面答复要点
- 受理时间与编号;
- 核查过程说明;
- 结论:更正、说明或不认定错误及理由;
- 后续渠道(上级主管部门、医调委等)。
四、保全义务
异议期间不得涂改、抽换或销毁相关病案。电子系统关闭该时段记录的编辑权限。
常见问题
医师认为记录无误,但患者坚持怎么办?
按流程核查后出具书面结论,说明处理过程与依据,并告知后续渠道。不必达成一致意见,但程序要完整。
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记录还能更正吗?
涉及证据保全的,应在法务或律师指导下处理。切勿自行改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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